SICKBIKE 重視每一位顧客的購物權益。為避免退換貨過程產生不必要的爭議,請您於訂購前詳細閱讀以下退換貨規範。
為保障您與 SICKBIKE 雙方的權益,建議您收到包裹後,在開箱前開始全程錄影,並持續錄製至商品及配件檢查完成。
開箱錄影內容建議包含:
如收到商品後發現以下問題:
請於收到商品後 3 日內聯繫 SICKBIKE 客服,並提供完整開箱錄影及相關照片,以便我們確認商品狀況。
客服信箱:
tbhergz@gmail.com
聯繫客服時,請提供:
我們收到資料後,通常會於 1–3 個工作天內協助確認及處理。
如經確認屬於商品本身瑕疵、配送過程造成的損壞、商品錯誤或缺件等非消費者因素,相關換貨及必要配送費用由 SICKBIKE 負擔。
依台灣相關消費者保護法令,透過網路等通訊交易方式購買商品之消費者,原則上自收到商品翌日起享有 7 日解除契約權。
七日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且「鑑賞期」並非「試用期」。
鑑賞期是提供消費者合理檢查、確認商品是否符合購買需求的期間,並非提供長時間使用商品的期間。
消費者如因檢查商品所必要而拆封或進行合理檢查,應依相關法令判斷是否仍得行使解除權。
若商品因消費者逾越必要檢查程度而造成毀損、滅失或價值減損,相關責任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處理。
如您有退貨需求,請於收到商品後 7 日內聯繫 SICKBIKE 客服。
客服信箱:
tbhergz@gmail.com
申請退貨時,請提供:
客服確認退貨申請後,將依商品狀況及相關法令協助您進行後續退貨流程。
請勿未經客服確認即自行寄回商品。
退貨商品應維持合理檢查後的原狀,並盡可能保持商品及其包裝完整。
如商品原本附有以下內容,退貨時請一併退回:
如有原廠盒裝,請勿直接在原廠商品包裝上黏貼物流單、書寫文字或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損傷。
建議使用原配送紙箱或其他適當外箱包覆商品後寄回,以避免原廠包裝於退貨配送過程中受到損壞。
下列情況可能影響退貨權利:
若商品屬於依法不適用七日解除契約權的類型,將依相關法令及商品頁面所載規範辦理。
依《消費者保護法》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等相關規定,部分商品依法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契約權。
例如依法規定之:
如特定商品不適用七日解除契約權,SICKBIKE 將於商品頁面或購買前提供相關說明。
如收到商品後發現商品本身有瑕疵、運送損壞、商品品項錯誤或配件缺少,請於收到商品後 3 日內聯繫客服。
經 SICKBIKE 確認後,將依實際狀況安排換貨或其他適當處理方式。
如確認屬於:
相關換貨所產生的必要運費由 SICKBIKE 負擔。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於收到完整資料後 1–3 個工作天內協助確認處理方式。
實際換貨時間則視商品庫存、物流及品牌供貨狀況而定。
退貨商品經 SICKBIKE 收回並確認退貨完成後,將開始進行退款作業。
若原訂單使用 PayPal 付款,退款原則上將依 PayPal 交易方式退回原付款來源。
實際入帳時間可能因 PayPal 或相關金融機構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
若原訂單使用新竹物流宅配貨到付款,完成退貨確認後,請依客服通知提供正確的退款帳戶資料。
退款將匯入您提供的指定銀行帳戶。
一般情況下,SICKBIKE 於確認退貨完成後,約 3–7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作業。
實際入帳時間可能因銀行、PayPal 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
如遇退款資料錯誤、銀行作業或其他不可歸責於 SICKBIKE 的因素,退款時間可能延後。
如因商品瑕疵、商品損壞、出貨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 SICKBIKE 之原因所產生的必要退換貨運費,將由 SICKBIKE 負擔。
如因尺寸不合、個人喜好或其他消費者個人因素而辦理退貨,相關退貨運費原則上由 買方負擔。
商品原配送所產生之運費是否退款,將依實際退貨原因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SICKBIKE 收到退回商品後,將確認:
如發現商品狀況與退貨申請內容不符,我們將與您聯繫確認後再進行後續處理。
為保障雙方權益,建議您從包裹尚未拆封開始,全程錄影至商品檢查完成。
若發生商品損壞、缺件或出貨錯誤,完整開箱錄影將有助於我們快速確認問題並協助處理。
七日解除契約期間是讓消費者合理檢查商品、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並非提供消費者長時間使用或試用商品。
請勿在鑑賞期間進行非必要的安裝、騎乘、使用或其他可能造成商品價值減損的行為。
如需退換貨,請先聯繫客服並取得確認後,再依客服提供的方式寄回商品。
未經確認自行寄回,可能造成退貨資料無法對應或延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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